青藏铁路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及技能训练用房综合楼及配套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青藏铁路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及技能训练用房综合楼及配套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青藏铁路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及技能训练用房综合楼及配套工程
施工总价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ZGGS2017-04-05(SG01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藏铁路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及技能训练用房综合楼及配套工程已由原铁道部《关于青藏铁路公安局综合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铁计函〔2012〕141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青藏铁路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及技能训练用房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63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青藏铁路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及技能训练用房综合楼及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5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藏铁路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藏铁路公司工程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藏铁路公安局业务技术及技能训练用房工程占地面积约4980平方米(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中路15号)总建筑面积按11000平方米控制。地下二层、地上八层,其中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地下二层为射击场、训练场和部分设备用房,地上八层为特警支队、刑事技术、技侦、法制、消防、治安、网络安全、国内安全保卫、警务督察等业务技术用房及综合管理类用房,主楼呈“一”字型布置,主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配套建设食堂、给排水、电力、信息、锅炉供暖设施等设施。
2.2计划工期:建设工期为17个月。
2.3 主要技术标准:
2.3.1 新建综合楼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筏板基础,按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重点抗震设防分类设计。
2.3.2 食堂与接建锅炉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门卫采用砌体结构。按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标准抗震设防分类设计。
2.3.3 根据设备机房的平面布置,合理优化综合楼楼面活荷载取值及其楼面梁布置,调整地下车库不同区域(无上部结构部分)的抗震等级。
2.3.4 结合周边地形,优化综合楼地下室基础、防水抗浮、防腐蚀及基坑支护等设计,深化周边地下管线调查。做好防防护工作,细化基坑开挖、支护、防水阶段的相关监测、预警按等设计。
2.4标段划分:施工(SG01)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及内容:青藏铁路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及技能训练用房综合楼及配套工程施工图内所有施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有合法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省部级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已完或在建工程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和证书,担任过同类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5 近三年内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6 没有青海省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无农民工讨薪上访事件;
3.7 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8 近三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9 申请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10 按照《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相关要求,申请人失信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至 2017年 4 月 29 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建国路22号青藏铁路公司工程管理所3层计划合同室持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2017 年 4 月 20 日至 2017年 4 月 24 日期间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至 2017年 4 月 29 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招标文件换取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6 日 8 时 30 分至 2017 年 5 月16 日 9 时 30 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5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南川西路53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http://qhzbtb.qhwszwdt.gov.cn/qhweb/)和铁路建设工程网(www.rebcenter.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藏铁路公司工程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建国路22号地 址:
邮编: 810000 邮 编:
联系人:季光联系人:康茗
电话:189*****535 电 话:186*****131
传真:****-*******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qq.com电子邮件:********5@qq.com">********5@qq.com
2017 年 4 月 24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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