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中心PPP招标公告
文化艺术中心PPP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涟源市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涟源财采计【2017】-0053,委托代理编号:YCZX-LD-2017-C002)经涟源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涟源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引进有经验、有实力、有资源的社会资本方作为战略投资者合作组建项目公司进行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移交等。项目授权主体为:涟源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涟源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出资方为: 涟源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
涟源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两馆一中心”,即第一综合馆、第二综合馆和演艺中心,建设地点位于涟源市石马山镇新中村的城东新区,福涟路以南,人民东路以北,书院路以东,振定路以西。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第一综合馆:博物馆、城建规划馆、非遗产展示馆;
第二综合馆:图书馆、档案馆;
演艺中心:大剧院(会议中心、影视中心、艺术培训中心)、美术馆、文化馆;
配套设施:文化广场、市民广场、大型停车场及相关附属建筑。
项目总用地面积72745㎡(合109.12亩),总建筑面积155000㎡,建筑占地面积30000㎡,计容建筑面积83000㎡,其中:第一综合馆建筑面积21000㎡,第二综合馆建筑面积21000㎡,演艺中心建筑面积21000㎡,配套用房面积20000㎡;不计容建筑面积72000㎡,其中:地下车库、人防及设备用房52000㎡,架空室外公共空间及园林空间20000㎡。道路及广场面积21 136㎡,容积率为1.14%,建筑密度41%,绿地面积20368.6㎡,绿地率28%。(注:以上内容及数据均以经最终审定的设计文件为准)
2、采购需求
2.1 项目总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69964.76万元(本项目实际投资规模以经涟源市财政局审核的投资概算为准。),其中:工程建安费51483.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113.67万元,预备费5559.7万元,建设期利息4848.03万元,征地拆迁费用3960万元。项目资本金20994.76万元,其中:政府出资2099.48万元(占10%),社会资本出资18895.28(占90%)。其余债权融资的资金为48970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获取。政府方不为本项目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但为融资给予贴息。
2.2 项目合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 17年。
2.3 实施模式:本项目由涟源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涟源市人民政府授权(或指定)涟源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组建SPV公司,SPV公司进行本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与移交。项目运作模式采用BOT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2.4 回报机制:本项目为有部分经营性收入的公益类项目,政府赋予项目公司合作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对大剧院的会议中心、影视中心、艺术培训中心进行运营,同时负责对停车场以及配套建设的饮食中心超市、便利店和餐饮等进行运营。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项目公司对演艺中心大剧院的场地进行出租产生的租金收入,演出或者培训时的人潮带来车辆停靠产生的停车场收费以及两馆一中心附近的饮食中心超市、便利店和餐饮等额外收入等。合作期间政府方出资代表放弃分红。对于收入不足以覆盖项目建设、运营成本以及合理回报部分,采取可行性缺口补助,由政府对项目运营阶段进行财政补贴,由实施机构对项目公司进行运营绩效考核,财政运营补贴金额数额参考运营绩效考核结果。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基本资格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法人实体,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3.1.1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1.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3.1.3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3.1.4 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1.5 其他说明:
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2 特定资格条件:
3.2.1具备较雄厚的资金实力;截止2016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0%以下(以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为准),有违法民间融资情况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2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3申请人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及业绩:
近三年(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作为投资人累计承揽投资类项目(即:PPP、BOT、BT等投资建设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须提供总额度在2亿元及以上(总额度=投标申请人银行存款的资信证明额度+银行授信证明额度,其中单项额度超过2亿元的,提供一项即可)的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
3.2.5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2.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不得参与投标;
3.3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04月24日至 2017年0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至11:30 ,下午15:00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③申请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报名。(以上证件交采购代理机构查验,并提供二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用以购买招标文件。)
4.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须按照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壹正陆副共柒份,面送至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05月16日上午09:00,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6、其他事项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第三章 资格预审办法),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或本次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参加后续的投标采购环节。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等另行通知。
本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7.1 采购代理: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85*****233
电子邮箱:hnhh1118@163.com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第28栋8、9楼(名爵大酒店)
7.2 采 购 人:涟源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 系 人:廖骏峰
电 话:188*****698
地 址:涟源市人民中路48号
7.3 财政部门名称:涟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涟源市人民路
联系电话:****-*******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标签: 艺术中心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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