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物资有限公司2017年度钢材供应商招标(二次)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物资有限公司2017年度钢材供应商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FJTC-*******开标时间:2017-05-16所属行业:标讯类别:资金来源: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物资有限公司所属地区:

********8">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甲供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岚综管办〔2015〕253号)》,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物资有限公司采购后提供给施工单位使用。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物资有限公司委托,对钢材物资(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次招标。

一、招标依据

********0">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甲供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岚综管办〔2015〕253号);

6.《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与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岚综管综〔2016〕86号)。

二、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物资有限公司2017年度钢材供应商招标(二次);

三、招标编号: FJTC-*******-1 ;

四、招标货物:钢材;

五、中标有效期:壹年(以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次年同月同日止,如:2017年5月15日发放中标通知书,有效期即到2018年5月14日);
5.1.中标人需提供在如上中标有效期内发放中标通知书的所有甲供工程项目所需的钢材,并供应至该工程项目竣工为止;
5.2.2016年度已中标未开工以及已开工未供完钢材的甲供工程项目由2017年度中标人供应,预计数量为16439吨(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该部分实际供货数量以签订购销合同数量为准;

5.3.甲供工程项目是指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实施钢材甲供的所有工程项目;甲供工程项目以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工程中标通知书为准,工程中标通知书的日期在本招标的中标有效期内,中标通知书可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查阅。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的生产商或从事钢材销售的贸易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须具有钢材、建筑材料、建材、建材批发的其中一项;

3.投标人所供钢材品牌须在如下三项中其中一项:

(1)《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员成员企业(2017版)》;

(2)2014年版《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钢筋甲供甲控材料供货生产商名单目录》范围内;

(3)年产能100万吨(含)以上企业品牌,年产能证明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出具的产能证明文件(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须带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须在半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提交原件验证。

七、招标文件售价:

1、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室)

八、评标办法

采用 合理低价法;

九、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以电汇、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圆整(¥300000.00)。

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92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说明:注明用途:“*******-1钢材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6日 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层本项目开标大厅);

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到场核验。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原始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十一、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万宝中路北侧台商协会大厦3楼;

电话: 0591—******** 传真:0591- ********

联系人:魏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

联系人:刘先生、郭先生

监督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平潭县豪香御景花园15号楼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 钢材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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