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杞县供电公司仓储附件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国网河南杞县供电公司仓储附件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国网河南杞县供电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国网河南杞县供电公司仓储附件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FYDLKF2017-023
3、供 货 期:20日历天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如下: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 | 物质名称 | 数量(台) |
一标段 | 托盘 | 400 |
周转箱 | 1008 | |
二标段 | 液压手推车 | 4 |
平板手推车 | 4 | |
手动推车 | 2 | |
电动平衡叉车 | 2 | |
电动托盘堆垛叉车 | 2 | |
推车式吸尘器 | 2 | |
普通式吸尘器 | 2 |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可以是提供所需的主要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书;
4、报名时品牌与投标品牌一致,不得更换,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接受一家代理商,报名企业同一产品只能报一个品牌一个型号;
5、投标时提供的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托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4、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书5、投标时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以上资料需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应清晰可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清晰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开封市大梁路201号东京国贸806室报名。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河南杞县供电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女士
地址:开封市大梁路201号东京国贸8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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