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灵宝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宝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灵宝市国土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灵宝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4月25日09:3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4月25日09:19至2017年04月25日09:19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三门峡市建邺城邦一号楼401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4月25日09:19 | ||
开标地点 | 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 | ||
预算金额 | ¥6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齐倩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灵宝市国土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宝市国土资源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9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招标条件:
灵宝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灵宝市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宝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
2、招标编号:灵财采购[2017]021号 灵公资建[2017]038号
3、预算资金:625000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质量合格。
6、项目周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乙级以上土地规划(含乙级)资质,有较好的业绩和履约记录,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的土地估价师;具备土地规划或土地评价工作能力(以土地规划、耕地质量、基准地价等成果登记证书为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5、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将在开标当天及发出通知书前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情况(包括“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 04 月 25 日至2017年 05月02 日 17 时30分;
2、报名资料的提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乙级以上土地规划(含乙级)资质,有较好的业绩和履约记录,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的土地估价师;具备土地规划或土地评价工作能力(以土地规划、耕地质量、基准地价等成果登记证书为准);
(4)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壹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提供原件备查验);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 04月 25日至2017年 05月 02日 17时 30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如分标段为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三门峡市建邺城邦一号楼401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大写:壹万圆人民币,小写: 100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5月 17日 17 时前。
3、保证金汇入账号和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递交形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至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注:银行转账以到帐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8日09时。
2、开标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黄金大厦12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灵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 话:****-*******
招 标 人:灵宝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陈华楠
电 话:139*****93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秦岭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元广场东塔B座9楼
联 系 人:齐倩
电子邮件:********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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