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2招标公告

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2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宽城区公告时间2017年04月25日 09:35
报名时间2017年04月25日 09:00至2017年04月27日 16:00
报名地点长春市宽城区政府(北人民大街3366号)3018室
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9日 13:30
预算金额¥7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宇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政府(北人民大街33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薛科长 电话:0431–********
代理机构名称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政府(北人民大街3366号)30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晓宇 电话:****-********
附件:
附件1********48744" target="_blank">3询价文件.doc

  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资格后审)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KCCG-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宇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政府(北人民大街33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薛科长 电话:04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王晓宇 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宽城区政府(北人民大街3366号)301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编号:KCCG-X-*******
一、招标条件
为提高宽城区养老服务工作质量,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长府发【2014】14号)和《长春市民政局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春市居家养老服务券试行办法〉的通知》(长民发〔2013〕46号),宽城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已经获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二次)
2.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针对具有宽城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区域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有生活照料需求者。参照《长春市民政局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春市居家养老服务券试行办法〉的通知》(长民发〔2013〕46号)有关内容。城市“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农村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失独贫困老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中空巢老人或者仅与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老人;曾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空巢老人。以上服务对象均不含精神类疾病和传染类疾病患者或其他不具备服务条件的人群。
2.3服务地点:长春市宽城区
2.4承包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5服务承诺: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或经工商行政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过类似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施、资金、信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服务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场所。
3.3要求投标人或组织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规范,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3.4投标人必须在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范围内开展服务。不得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名从事传销、强迫性消费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公共利益的活动。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3.6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居家养老等相关服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社会力量或个人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25日至2017年0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到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下载询价文件(请自备U盘)。
4.2确认参加询价截止时间及方式:已报名供应商应于2017年04月28日16时前,将《参加询价确认函》交回宽城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年05月09日下午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有权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
联系人:李科长
电 话:0431–********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政府(北人民大街3366号)3018室
联系人:王晓宇 申丽
电 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 成
电 话:****-********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或经工商行政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过类似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施、资金、信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服务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场所。3.3要求投标人或组织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规范,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3.4投标人必须在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范围内开展服务。不得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名从事传销、强迫性消费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公共利益的活动。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3.6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居家养老等相关服务。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社会力量或个人投标。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0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7年04月25日 09:00至2017年04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长春市宽城区政府(北人民大街3366号)3018室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7年05月09日 13: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长春市宽城区政府(北人民大街3366号)3028室

四、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9日 13:3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7年04月25日 09:00至2017年04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长春市宽城区政府(北人民大街3366号)3018室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长春市宽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下载询价文件(请自备U盘)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5月09日 13:00至2017年05月09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长春市宽城区政府(北人民大街3366号)302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长府发【2014】14号)和《长春市民政局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春市居家养老服务券试行办法〉的通知》(长民发〔2013〕46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老服务 居家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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