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湖南乾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慈利县财政局的委托,对慈利县财政局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编号:慈财采计【2017】- 092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QKZB2017-009)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慈利县财政局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2、采购预算:165万元
3、政府采购编号:慈财采计【2017】-092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QKZB2017-009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基本资格证明文件包含:?、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⑥、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代表人本人签署文件、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原件)】;
(2)特定资格条件:须为软件开发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软件开发】。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6日起至2017年5月3日,每日上午0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张家界市古庸路480号湖南乾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以下规定的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购买标书单位自行证明)。同时留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购买标书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购买标书单位自行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含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以备查验),同时留存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购买标书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兹定于2017年5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开标地址)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6.2出席开标仪式须携带:
6.2.1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2.2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人民币。
7.2交纳时间:投标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注: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账递交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律不予退还)。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7.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7.4.1投标人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jjsggzy.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7.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专区“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4.3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7.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慈利县财政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7*****09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乾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55*****677
地址:张家界市古庸路480号
附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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