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建设招标公告
异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县创新区异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建设项目 已由南招核[2017]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南县异地扶贫搬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 (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EPC)总承包方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县创新区异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南县县城以南南洲镇班嘴村
2.3 规 模:总建筑面积为53000平方米;总投资约8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168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主体工程、内部装修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
3.5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
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须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需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行政印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到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01室签署《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南县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8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 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 5 月 16 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的发布
7.1 请从2017年 4 月 25 日~2017年 5 月 2 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县分中心(南县政务中心三楼报名大厅)获取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授权人)的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交纳至上半个年度的社会保险费证书或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联合体协议书、本公告第11.1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以上报名资料均现场查验原件,同时提供二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5 月17日09时0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县分中心(南县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南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1.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形式,投标人应符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发(2014)12号文件规定。报名时提供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供货协议和相关资质。无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和施工能力的投标人提出的投标申请,招标人不予接受。招标人将对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考察。
11.2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工程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人民币200000.00元/天。且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
11.3承包人必须在进度计划中明确主要关键节点工程的开始和完工时间,关键节点工程的完成日期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改和延误。如承包方擅自更改或延误,则承包方违约。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工期延误且已无法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承包方追溯已付工程款。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1.4根据南建发[2013]13号的规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行政印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到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01室签署《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南县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否则,招标人拒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县异地扶贫搬迁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县兴盛东路
联 系 人: 彭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89号鑫天大厦四楼
联 系 人: 龙成付(招标师) 李宏
电 话: 137*****020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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