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闻信息中心楼宇播出系统扩建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闻信息中心楼宇播出系统扩建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佳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闻信息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楼宇播出系统工程扩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闻信息中心楼宇播出系统扩建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JLZB2017-JK-03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期及付款: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 预算 (万元) | 供货期 | 付款方式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闻信息中心楼宇播出系统扩建工程项目 | 信息发布系统1套、客户端软件授权42个、多媒体播放器6个、视频编码模组1台、网络液晶一体机36台 | 29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并调试完毕 |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 |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 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2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佳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B座714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1. 发售 时间: 2017 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2日,每日9时00分―16时00分(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2. 发售地点:吉林佳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B座714室)。
3. 发售 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 售价:每套300元整。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16日14时00分。
六、 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45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闻信息中心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程军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佳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B座714室
联系人:杨淑晶
2017年4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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