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南平市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试点修复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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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磋商邀请 受南平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我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并派授权代表参与磋商。 一、采购编号:XYCG******* 二、项目名称:编制《南平市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试点修复项目实施方案》服务 三、本项目的项目类别: □货物类/□工程类/ t服务类 四、本项目的投资额(预算金额):250万元。 五、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 √ 本项目的预算金额。 t 已经相关审核机构审核,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0万元; □ 将由相关审核机构出具,最迟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前公布,请供应商关注。 六、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5月2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发出之日为4月25日。 七、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9日15:00时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5月9日15:00时 九、报名地点: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6号锦江花苑2号楼1902室) 十、开标地点: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项目有关事宜的联系方式:
十二、本批服务采购项目的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整)。保证金于报名起即可交纳,且必须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 供应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提交一份字迹清晰的保证金缴交的银行回单等缴交凭证复印件(并注明供应商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保证金金额,加盖供应商公章)给代理机构接收响应文件的工作人员(无须与响应文件一同装订或密封)。项目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退回保证金。除非特殊情况,我司一律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确有特殊情况的,供应商须提前提出申请。 十三、相关费用缴交账户:
十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有资格的服务商。 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具有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提供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正本提供原件,副本提供复印件) ⑷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能超过两家)。 ⑸具备省级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和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福建翔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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