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专用线水保绿化种植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铁路专用线水保绿化种植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铁路专用线水保绿化种植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公司铁路专用线水保绿化种植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服务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铁路专用线水保绿化种植项目。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区
2.3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 本项目种植开工日期:2017年5月15日;竣工日期:2017年5月30日。养护期两年。
2.4招标范围
2.4.1铁路专用线路基区边坡(边坡坡度约45度),柠条种植、修剪整形、养护(两年)。
2.4.2种植品种规格:柠条(单苗径1cm),种植间距50 cm(要求沿硬化区域边缘开始种植,种植整齐美观)。
2.4.3种植面积:26000平米(其中包括东面:8200平米,坡长28米;北面:7800平米,坡长44米;西面:10000平米,坡长13米。)
2.4.4绿化区域内无绿化管网,需人工取水浇灌由乙方自行解决(可在园区内取水)。
2.4.5养护及其它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本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中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质和业绩,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是依法注册的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报价。
3.1.2 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年检合格。
3.1.3城市绿化园林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3.1.4有近三年承担的类似绿化服务合同单笔不低于100万(招标时至少提供一份附合要求的合同)
3.1.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报价。
3.1.6 报价人必须向采购人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方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报价人均无资格参加报价。
3.1.7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3.1.8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招标人不接受现金,投标人需从基本账户转出,账户同投标保证金账户)。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潜在投标人携带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4.4)及电汇汇款底单复印件到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物流楼二楼行政事务中心后勤科进行现场报名。
4.2购买时间: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2日,9:30-12:30、14: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3购买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物流楼二楼行政事务中心后勤科。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5请购买人携带外接存储产品,以拷贝有关文件电子版。
5.现场勘察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投标人发生费用自理。
6.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7.投标保证金
7.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7.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汇。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7.4投标人为中石化直属或改制企业的,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7.5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转出。投标人须到宁夏能化财务部门领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收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8.招标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名 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行号:********0015
联系人及电话:****-*******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时间:2017年5月15日9:00-9:30。
9.2截止时间:2017年5月15日9:30。
9.3递交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9.4递交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0.开标
10.1开标时间:2017年5月15日9:30。
10.2开标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0.3开标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1.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12.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13.招标人
********4">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区
邮编:750411
联系人:袁伟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qq.com
监督与管理部门: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zouyl.nxnh@sinopec.com
招标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
附件:
投标确认函(回执确认单)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于2017年月日收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水保绿化种植项目竞标文件。经研究,我公司□ 同意 / □ 不同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我公司及本招标项目联系人相关信息如下:
投 标 人 | 名 称 |
通讯地址 | XXX(省)/XXX市/XXX区/ XXX 路/ XXX门牌号/ |
邮政编码 | |
开户行名称 | |
银行帐号 | |
联 系 人 | 姓 名 |
电 话 | |
手 机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是否参加投标 |
注:1.招标文件回执单上信息要准确、真实,书写用正楷,不能用连笔字。
2.“本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 “联系人”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被授权代表的信息相一致。
投标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4">二○一七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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