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雪山河滨河公园景观建设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第二次)资格预审
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雪山河滨河公园景观建设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第二次)资格预审
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雪山河滨河公园景观建设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漾濞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州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雪山河滨河公园景观建设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编号:SCHX-PPP-*******/1)面向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社会投资方,负责本项目投融资、设计、施工、采购及运营维护。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采购条件
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雪山河滨河公园景观建设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已由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并通过漾濞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授权漾濞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并以 漾政复【2017】6号 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雪山河滨河公园景观项目的投融资、设计、施工、采购和后期的管理运营维护项目,本次滨河公园选址于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雪山河东西岸。以雪山河交通桥梁、综合管廊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进行雪山河滨河公园景观的营造。总用地面积约:22.13 公顷(约 331.89 亩)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2,987.58 万元(明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2.2合作年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
3、项目实施机构:漾濞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4、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咨询服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6、技术服务机构:大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7、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由中选社会资本和政府出资人代表按照法人治理结构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项目资本金不低于30896万元(不低于投资估算金额的30%),其中:漾濞彝族自治县腾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出资项目资本金3089.6万元,拥有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其余资金由中选社会资本筹集。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享有项目经营收益权,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8、申请人资格资质要求
8.1总体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
8.2根据项目特点,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8.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具有融资、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管理能力。
8.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14年1月1 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8.2.3资产状况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注册资本(如与实收资本不一致,以实收资本为准,以下同)2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总资产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 5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16年度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80%。
8.2.4 财务状况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至递交之日)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的报告。
8.2.5申请人应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 8 亿元融资能力证明资料。注:融资能力证明资料可以提供银行(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存款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书。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成员之一提供。
8.2.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专业技术能力
根据本项目特征,项目资质条件具体要求为:
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3)项目总技术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施工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5)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报名时,申请人所配备的上述人员在投标报名后不得更改。未经采购人同意,申请人擅自更改与报名时不符的相关人员,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2.7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含)三家,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应体现融资、设计、建设、运营优势,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实质内容(联合体成员名称、牵头人、投资额或所占股份比例、各自承担的工作等)在投标报名后不得更改,须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施工资质的施工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专业施工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施工方所具有的资质确定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且在项目公司中控股(如联合体所有成员中,一方为不具备本次资格预审所要求资质的纯粹资金供应方,该资金供应方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6)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8.2.8 业绩要求
须具备: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在中国境内,具有1个2014年1月1日以来中标、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3亿元的综合管廊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或设计业绩。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在中国境内,具有1个2014年1月1日以来中标、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3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PPP项目施工业绩。
注:业绩中标时间及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完整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须为申请人本单位的业绩,申请人提供的母公司、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等其他单位提供的业绩无效。
8.3 其他要求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9、资格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超过 7 家时,评审小组按照评分标准对各申请人进行评分并排序,前 7 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如出现总分并列的情况,则企业综合能力得分最高者优先;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足或等于 7 家时,评审小组不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申请人直接通过资格预审,排名不分先后。合格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三家的,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10、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10.1 资格预审文件从 2017年4月26日至5月3日每天上午9:00 -11:00至下午 2: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每套售价 1200 元,售后不退。
10.2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地址: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服务股(漾濞彝族自治县苍山西镇苍山东路46号苍山西镇人民政府办公区后院)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3由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下述资料前往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报名适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前往报名而由委托代理人前往报名的适用);
(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企业已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鲜章)
(5)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且符合审计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符合本公告8.2.3要求的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复印件盖鲜章)
(6)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适用);
(7)本公告8.2.6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及项目配备人员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盖鲜章);
(8)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
(9)本公告8.2.8所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盖鲜章)。
备注:以上资料(2)、(3)只需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资料。
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时间和地点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8日9 时 00 分。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漾濞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漾濞彝族自治县苍山西镇苍山东路46号苍山西镇人民政府办公区后院)。
12、公告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ynggzyxx.con
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lggzy.com
漾濞县门户网站: http://www.yangbi.gov.cn
漾濞县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yangbi.gov.cn/xinxigongkai/1031
13、其他说明
13.1 本项目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资格预审,不允许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发布更正公告,请资格预审申请人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漾濞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漾濞彝族自治县苍山西镇漾江中路51号
联系人:杨女士、杨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2楼招标部
联系人:蒙先生、周先生
电 话:***-********-*** 159*****200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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