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2016年(第三批)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喀什地区2016年(第三批)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喀什地区2016年(第三批)土地整治项目已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喀什地区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资金预算(第四批)的通知》(新财建〔2016〕378号),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第一、五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2016年(第三批)土地整治项目监理第一、五标段
2.2 建设地址: 喀什地区巴楚县、伽师县
2.3 建筑规模: 1443.48公顷
2.4 结构类型: 小型防渗渠及田间道路
2.5 工程投资额: 两个项目总额为1975.79万元
2.6 本工程招标共 2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喀什地区巴楚县恰尔巴格乡协依坦库勒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291.73公顷)、喀什地区巴楚县恰尔巴格乡麻扎阿勒迪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429.66公顷);
第五标段:喀什地区伽师县和夏阿瓦提乡夏勒克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363.13公顷)、喀什地区伽师县英买里乡喀吾勒村和阔什马克铁热克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358.96公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需具备投标企业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或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总监具有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报名时须携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疆外企业进疆备案证或相关证明、企业主要人员及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十年无行贿犯罪证明、诚信廉洁投标承诺书、业绩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备注:凡在喀什地区2016年(第三批)土地整治项目已中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本批次具备投标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对以上两个标段可同时报,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2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4月29日(节假日不休),每日10:30时至13:30时,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代理公司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喀什日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站、新疆土地整治网、喀什地区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新疆信息网发布。
6. 联系方式
6.1招标人:喀什地区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徐向东 联系电话:****-*******
6.2招标代理机构:
(1)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一标段)
联 系 人:陈亚男 联系电话:158*****546
地 址:喀什市新城南路5号院(金洋芋大厦11楼)
(2) 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一分公司(监理五标段)
联 系 人:冯海江 联系电话:135*****006
地 址:喀什市帕依纳普路79号(金泰大厦)一单元30楼1301室
6.3监督单位: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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