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易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展馆项目施工招标该项目已经由易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备案证号:易县发改备字【2016】63号),并以易招核(2016)41号进行招标核准,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易县旭华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易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展馆项目施工招标 (2)项目概况:易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展馆项目,建设一座总面积16797.52平方米的规划展览馆。本次招标估算额3396.977492万元。 (3)招标范围:规划展览馆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工期:一年。 (5)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施工企业须提供企业投标信用卡、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 (5)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3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信用卡、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省企业须提供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登记且通过的下载页。 持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6日14:00分,投标人应于此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易县旭华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经济开发区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 铜路交叉口旺角国际14层 邮编:074200 邮编:050091 电 话:136*****541 电话:****-******** 手 机:136*****541 手 机:139*****929 传 真:/ 传 真:****-******** 联系人:鄢宁 联 系 人:王会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