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红湘校区学术招标公告
南华大学红湘校区学术招标公告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C100701-房屋工程总承包服务 | 房屋工程总承包服务 | 1 | 个 | 9,000,000 |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及注意事项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规定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要求;拟任本项目专业设计人员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其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7年04月份以来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
6、在我校建设项目中不符合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过程管理的规定》文件要求的设计和施工企业,不得报名参与该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持: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⑤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③、④、⑤、⑥、⑦验原件、留复印件,留社保证明原件)到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经审核签认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2、同时需提供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的名单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一览表(盖单位公章)原件);经确认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在投标时不得变更,否则作废标处理。
3、湖南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上申请资料及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凡资料不全、投标申请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拒绝。其所有申请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由于施工时间紧,报名南华大学红湘校区第一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公司不能报名参加南华大学红湘校区学术报告厅(原南苑大会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投标。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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