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即墨市2016年度低毒低残留农药补助项目质疑函的回复
关于即墨市2016年度低毒低残留农药补助项目质疑函的回复
各相关供应商:
即墨市2016年度低毒低残留农药补助项目(项目编号:即公采*******)于2017年4月17日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针对你们提出本项目的标前疑问,现就招标文件做出以下答复:
质疑内容:
1.“招标文件11页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第11条要求提供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并且备注中第四条对缴纳税收证明做了说明,要求提交营业税的凭证。因国家对税收的规定,农资销售部门无须交纳营业税,以下是对税务方面的相关说明,证明如下:
对招标文件中提到的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说明如下: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2、从事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范围的劳务的企业这营业税业税纳税人,应当缴纳营业税。3、只要有根据企业所得法按税务规定调整后有所得额(也就是纲税利润的)的企业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望针对招标文件中缴纳税证明材料根据行业实际情况提供,特此说明”
回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社会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已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或只需要缴纳增值税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中可不提供营业税凭证,其它要求不变。
本质疑函的回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投标单位应于本质疑函的回复发布之时起24小时内盖章回传。未回传视为对本质疑函的回复无异议。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招 标 人:即墨市农业局
地 址:即墨市岙兰路748号
联 系 人:刘彩飞
电 话:****-********
代理机构: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岛区月亮湾路6-1号
电子信箱:guozhengzhaobiao@163.com
邮政编码:266400
联 系 人:刘丽丽
电 话:********
传 真:****-********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5日
标签: 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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