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琉路(四海-琉璃庙)提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北京市延琉路(四海-琉璃庙)提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延琉路(四海-琉璃庙)提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勘察设计招标人为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
本项目起点位于延庆区四海镇延琉路四海桥东(K44+500),路线沿河向东南至郭家湾,由郭家湾向东北越岭,至岭顶进入怀柔区,经梁根村、上桃树、双窑村、至杨树底下村,路线沿琉璃河布线,向东北经八亩地、黄土梁、鱼水洞村、至崎峰茶村,由崎峰茶村向北越岭,终点至怀柔区琉璃庙镇(K85+550)与111国道相接,道路全长约41公里。道路现况等级为三级公路, 拟对本线路实施提级改造,尽可能利用旧线,通过改建方式实现二级公路设计标准,局部困难路段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行车、行人安全。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概算编制等)、施工图设计(含材料配合比设计和预算编制等)、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配合、评审配合等)工作。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所述资质条件和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资质具体要求:
(1)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3业绩具体要求:
(1)在近三年内(指2014年1月1日至今)曾独立完成过累计2项(含)以上二级公路(含)以上类似项目的工程勘察。
(2)在近三年内(指2014年1月1日至今)曾独立完成过累计里程在10公里(含)以上二级公路(含)以上类似项目的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设计并至少担任过2项类似工程设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
(2)道路负责人: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设计并至少担任过2项类似工程设计任务的专业负责人。
(3)桥梁负责人: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设计并至少担任过2项类似工程设计任务的专业负责人。
(4)排水负责人:具有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设计并至少担任过2项类似工程设计任务的专业负责人。
(5)绿化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设计并至少担任过2项类似工程设计任务的专业负责人。
(6)交通工程负责人:具有交通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设计并至少担任过2项类似工程设计任务的专业负责人。
(7)工程勘察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勘察并至少担任过2项类似工程勘察任务的专业负责人。
(8)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工程师,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并至少担任过2项类似工程的造价负责人。
财务要求: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过去5年(指2012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作出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处于处罚期内。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18房间(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单独提供)、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壹套进行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投标人可于2017年5月4日下午16时前传真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并将发word版发送至bidding5@126.com电子信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注释:具体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相关地址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http://www.bjlzj.gov.cn/)和(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东太平街36号
联系人:徐东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电子信箱:bidding5@126.com
邮政编码:100081
传真:***-********
联系人:郭晨钟、刘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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