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工程

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响水灌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3.0m3/d)工程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自筹,并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施工 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具体招标事宜。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3.0万m3/d)工程
2、项目地点: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内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5、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 1日
6、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5600平方,设计规模3万吨/日,造价约11000万元。
7、本公告共划分成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BD-001

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3.0万m3/d)工程

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3.0万m3/d)工程的施工

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4.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5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处理量2.0万m3/d的工业类污水处理厂工程业绩,业绩证明以同一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为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投标人名称及工程规模必须在业绩证明中体现,未体现的视为业绩证明无效。
4.4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自废标认定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指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除外。【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4.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条件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未在投标人之外单位受聘或任职,也未在其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8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或2015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7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10投标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11 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7年 4 25 日至2017年 5 3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其他说明
1、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80 万元。
2、工程付款:①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②工程量完成50%时支付到合同价的30%;③工程全部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60%,并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④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及时向招标人递交决算资料,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结束后支付到结算价的80%;扣除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余款经审计结束后一年后付到结算价的95% (质量保证金按保修合同执行);⑤以上付款均无任何利息;以上付款扣除预留金。
3、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发包人交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清(无息)。
4、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贰年。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sztb.net上共同发布。
八、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响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响水灌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内地址:盐城亭湖区建军东路84号5层

邮编:224631 邮编:224002

联系人:吴大伟 联系人:韦工

电话:136 2513 5791 电话:134 0178 5187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文字部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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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 园区 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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