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民和县公安局信息采集系统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民和县公安局信息采集系统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民和县公安局信息采集系统购置项目项目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受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拟对民和县公安局信息采集系统购置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深圳振东竞谈(货物)2017-011

采购项目名称

民和县公安局信息采集系统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2628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请点击此处下载)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最近连续三个月由社保和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相关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25日 17:44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7年04月26日至2017年04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40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与夏都大街交汇处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03日14:30

开标时间

2017年05月03日14: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与夏都大街交汇处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文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与夏都大街交汇处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南山路东支行

收款人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0319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民和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25日

标签: 信息采集系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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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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