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龙首山公墓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山丹县龙首山公墓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丹县龙首山公墓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山丹县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山丹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4月25日 17:47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张掖市汽车东站津田宾馆院内)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7年04月26日 00:00至2017年04月28日 00:00 | ||
预算金额 | ¥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主任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891 | ||
采购单位 | 山丹县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肃省山丹县龙首路5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050 |
山丹县龙首山公墓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山丹县民政局的委托,对山丹县龙首山公墓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交易编号:SDJYB*******
二、谈判内容:该项目包括绿化场地3332.44㎡(马鞭草3068.4㎡、矮牵牛264.04㎡),种植苗木113株(5m刺柏6株、4m云杉4株、金叶榆33株、3m刺柏70株)及草坪周边环境绿化等。(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谈判文件》)
三、预算资金: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四、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报价服务经营范围的企业及专业合作社;
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资质证件(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供应商必须具有《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项目建设的要求,并且具有良好的施工经验、业绩和信誉;
6.供应商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供应商所供苗木须为甘肃、青海境内所产,并符合工程设计苗木标准要求,且供应商须有自己苗木种植培育基地;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开标时供应商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谈判文件请于2017年 4 月 26 日起至2017年 4 月 28 日,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张掖市汽车东站津田宾馆院内)免费获取。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4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送达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开标室(山丹县城市新区市民大厅4楼)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 年 5月4日 15 时00分(星期四)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丹县分中心开标室(山丹县城市新区市民大厅4楼)开标。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方:山丹县民政局
联系人 :刘主任
联系电话:182*****891
地址:山丹县统办楼八楼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182*****050
地址:张掖市汽车东站津田宾馆院内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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