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临空经济区产业配套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更换玻璃及新装栏杆项目招标公告
南昌临空经济区产业配套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更换玻璃及新装栏杆项目招标公告
南昌临空经济区产业配套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更换玻璃及新装栏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编号:JXTC********35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品名 | 技术参数 | 单位 | 参考数量 | 备注 |
1 | 6mm+0.76pvb+6mm钢化玻璃 | 1、拆除12mm钢化玻璃 | m | 914 | A1#阳台及屋面玻璃栏杆的玻璃更换 |
2 | 1350mm高不锈钢防护栏杆 | 1、立柱: | m | 1792.34 | A1#、A2#、A4阳台及屋面玻璃栏杆内侧加的防护栏杆 |
3 | 地砖拆除及安装 | 地砖规格尺寸以实际使用为准,工程包括拆除及铺垫安装 | 平方米 | 161 | |
4 | 措施费 | 含吊蓝、安全防护、拆除玻璃的集中放置及保护、垃圾外运、楼板防水等全部费用 | 项 | 1 |
注:本项目除措施费为固定总价包干外,其余为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设备的安装费、辅材费、运输费、保险费、利润、风险、装卸费、税金、检测费等所有费用;竟谈清单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玻璃及栏杆全部到现场七天内付到合同价60%,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到合同价90%,结算完七日内付到结算95%,质保5%一年到期后七日内无息付清。
质量保证期:报价人须对所有材料提供12个月的质保期,时间从本项目验收通过使用之日算起。买方要求中标人提供的是全国标产品,且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如卖方因质量原因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卖方负责。
交货期:合同签定日起玻璃及栏杆二十日历天内供货完毕,整个项目四十日历天完成。如卖方不能按时完工,每推迟一天罚款伍仟元计算,以此类推直至完工为止。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为转账或电汇(不含保函),本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无息返还。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成交资格。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 4 月25日起每天8:30~11:30,14:30~17:3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五部[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二楼207]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7年5月2日 下 午14:30时(北京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第 4开标大厅(3楼316室)。
采购人:洪宇建设集团公司
联 系 人/电话:蔡工/ 187*****470
采购咨询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
联 系 人:柴庆水/罗凯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jxtc207@163.com
户名: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五部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47*****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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