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信息技术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公告编号:15****-********-****
一、采 购 单 位: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二、采 购 项 目:信息技术服务
三、采购金额(元):200000
四、采购项目供应商:内蒙古正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269号601室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呼和浩特财政信息网创建于2003年,是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宣传财政工作、推行政务公开的主要门户网站。为保证门户网站安全运行,于2016年9月实施了网站升级项目,经公开招标,内蒙古正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最低价中标并提供了优秀的服务。升级完成后,网站服务迁移到我市政务云平台,成功接入到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系统,实现了网站监测数据的正常采集,同时还通过了门户网站安全等级保护检测,获得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备案证书(证书编号:150*****000181)。截至目前网站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为保证网站项目的延续性,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资,实现政务公开系统与网站系统的集成,内蒙古正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其他公司无法取代,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七、其他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   王瑾瑜意见:内蒙古正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网升级服务优秀,并已通过安保检测的“二级”等级评测,升级后的门户网站运行稳定,用户反应良好。为保证门户网站的稳定运行,及同一门户中的模块功能统一、数据源的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建议仍由正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门户网站的维护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开发工作。   田凤兰意见:内蒙古正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2016年网站升级项目的中标单位,该公司对财政局的门户网站情况非常熟悉,是唯一掌握财政局信息门户网站基础信息数据的企业,为了保证本项目门户网站新功能开发、系统后续维护的延续性、模块功能的统一性、数据源的唯一性,本项目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同意本单一来源采购。 吕国军意见:因呼和浩特市财政局2016年网站升级项目中标单位为内蒙古正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结束后,运行情况良好,达到了甲方的预期建设目标。结合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网站的建设现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要求,考察了呼和浩特财政局原网站中标公司的类似业绩,该公司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①项目的延续性;②网站维护后期厂家的一致性;③呼市财政局安全保护等级的现状。

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备注
王瑾瑜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副教授
田凤兰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副教授
吕国军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高级工程师
公示期限:2017年4 月25 日-2017年5 月3 日。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海刚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联系人梁彦民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17年04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信息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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