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无机复混肥招标公告

有机无机复混肥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项目生产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生物有机无机复混肥。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单位:隆昌县农林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有机无机复混肥

项目预算:128万元

项目内容和说明:根据《农业部种植业司关于做好2016年粮棉油糖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农(粮油)[2016]68号)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4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实施。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以促进粮油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加快绿色高产高效技术集成推广和关键技术突破,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带动粮油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升,实现产量、质量、效益、环境协同发展。

申请事项及理由:拟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该项目公开招标时,从2017年2月24日挂网,开标为2017年4月11日14:30,历时31个工作日,参加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八家,开标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商家仅一家,从而废标。

三、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委托隆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于2017年4月11日14:30分开标,因投标商家仅“湖南丰惠肥业有限公司”一家而废标;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该项目于2017年4月11日进行公开招标开标时,因投标商家仅一家,导致公开招标失败;经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查,认定“隆交采招[2017]1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内江市财政局(内财采〔2015〕19号)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内江市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第六条之规定;从采购时间看,当前正是大春生产备耕的关键时期,该肥料又是用于水稻大田底肥施用,促进秧苗早生快发,增加低位大分蘖,促大穗,为了减轻农民劳动强度,不影响水稻生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之规定,本项目符合“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拟确定的生产商资格条件不存在限制性和排他性;从似采购的供货商产品的技术参数看,有机质纯度高,活性生物菌存活有保障,营养全、效果好,修复、改良土壤能力强;该产品已在2015年引入隆昌县试验、示范5000亩,2016年8月对试验田进行测产,增收效果明显;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的要求,本项目只能从“湖南丰惠肥业有限公司”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参与本项目论证的专家有黄辉跃、内江市农科院、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研究员,卢远全、资中县农林局、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高级农艺师,赖强、资中县农林局、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高级农艺师。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湖南丰惠肥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省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736号)

五、其他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5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地址:隆昌县金鹅街道新华街557号

邮编:642150

采购单位联系人:冯炳亮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地址:隆昌县金鹅街道滨江路三段64号 邮编:642150

财政部门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隆昌县农林局(盖章)

2017年4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无机复混肥 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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