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标志、标线项目招标公告

道路标志、标线项目招标公告

1.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惠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惠州市市区道路标志、标线项目(招标编号:GMTC054H028ZHG046JO)的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货物及相关服务:惠州市市区道路标志、标线
交货地点:惠州市
合同期限:合同签定之日期起 12个月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 合格的投标人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企业,其经营范围必须具有从事交通设施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服务资质;
b)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c) 投标人必须在惠州市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且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相应的技术服务;
d)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得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05年 7月 15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5﹕00];
获取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惠州办事处[惠州市下埔路24号(投资管理大厦10楼)]
价格: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 2005年 8 月5 日] 上午[8﹕30]起;
递交截止时间:[ 2005年 8 月5 日]上午[9﹕30];
递交地点:惠州市下埔路24号(投资管理大厦10楼)。
5.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6.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05 年 8 月5日] 上午[9﹕30];
开标地点:惠州市下埔路24号(投资管理大厦10楼)。
7.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张小姐;
电话:***-************-*******
传真:***-************-*******
电 子 邮 箱:gdgmec@21cn.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5年7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