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妇幼保健院保健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YH-GL-2017026)施工招标公告

平乐县妇幼保健院保健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YH-GL-2017026)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乐县妇幼保健院保健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管字[2017]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乐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地方配套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649.91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19.35米。
合同估算价:约700万元。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要求工期:300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号文《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按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4所有投标报名单位均必须到工程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在本公告日期之后开具的方为有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平乐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原件)(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在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乐县建设大厦六楼)刷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在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乐县建设大厦六楼)购买,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3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平乐县建设大厦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9.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乐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平乐县平乐镇黄埔路112号
邮 编: 542400
联系人:周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桂林市象山区南环路3号2楼
邮编:541002
联系人:郑智成
电话:****-*******


招标管理机构: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2017年4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用房 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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