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里镇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托里镇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托里镇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采用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托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人地址: 托里县
三、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托里镇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项目规模、内容:托里镇和铁厂沟准噶尔社区的部分道路两边人行道铺装彩砖、更换花岗岩路缘石、更换绿化带护栏、道路照明;托里镇老旧小区的安防及监控、小区内道路广场硬化、垃圾果皮箱设置;新建蔬菜直销点和公共厕所;完善托里镇居民公共健身器材配置;新建地下综合管线;第三水厂提升改造;部分道路及主要交叉口两侧的建筑外墙保温;新建一座2×8MW电采暖锅炉和两座热交换站,供热面积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申请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托里县金托社会事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供应商)提供。该公司是经托里县工商局批准、以国有资产投资为主体的国有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目前托里县金托社会事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供应商)已就本批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对项目较为熟悉,已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塔城地区分行营业部多轮洽谈,达成融资贷款合作事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本工程项目。
五、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托里县金托社会事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托里县卡普其克北路
六、专家的论证意见
托里镇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涉及面广,项目投资较大,该项目的实施将极大地改善托里镇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托里镇综合能力;有利于繁荣地方经济,扩大就业;使当地各族人民群众直接受益。有利于改善托里镇投资环境,提升城镇的整体形象环境。托里县金托社会事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供应商)在项目前期调研、数据统计、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等各个环节均完全满足实施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较大、社会稳定性要求高等特点,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专家组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七、公示期限:
据《关于转发财政部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7年4月25日起至4月29 日。任何供应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采购方联系人:周富会 139*****806
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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