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喷泉工程招标公告
维修喷泉工程招标公告
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受乌兰浩特市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委托,采用邀请招标。采购乌兰浩特市五一广场维修喷泉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五一广场维修喷泉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代理2017-04-12-44】
采购文件编号:兴公资交易{2017}政采(邀请招标)0018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乌兰浩特市五一广场维修喷泉工程 | 1 | 水泵、电机、阀门、电缆及其他设备更换;不锈钢篦子维修 | 765245.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颁发的喷泉水景设计及施工工程专业承包甲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材料: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颁发的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颁发的安全施工资格证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颁发的喷泉水景工程专业项目管理经理证书原件、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人的(须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身份证)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书面告知函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需加盖红章)。
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am.gov.cn)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以上报名资料出具公证书均无效,不予承认。
四、确定邀请投标人数量: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购[2011]1086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将于2017年5月10日上午9:00时,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 楼第二 开标室,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家投标人,抽取结果将在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媒介上公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五、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
资格审查地点: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原盟公安局办公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贵族新村5楼
邮政编码:137400
联 系 人:周立国
联系电话:137*****788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原盟公安局办公楼
联 系 人:秦圆圆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南路兴安盟建设银行北侧
邮政编码:137400
联 系 人:曾萱
联系电话:18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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