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PPP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基础设施PPP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已经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由固原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固原市人民政府(下称“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PPP项目

2、项目编号:TAHP-NX-2017-ZB-009

3、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采购(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全生命周期合作)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轻工产业园和新材料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内容包括园区企业生活服务中心、污水处理厂、园区供热供水工程、固体废物堆场、湿地生态恢复项目。轻工产业园的建设内容包括园区公共服务生活配套项目和创业孵化园标准厂房项目。

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6457.75万元。

三、采购需求

1、项目合作期限:合作期共15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为14年)。

2、项目地点: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轻工产业园和新材料产业园。

3、运作模式:BOT。

4、本项目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由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在固原市成立(SPV)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占总投资的20%,即13291.55万元;项目公司融资占总投资的80%,即53166.19万元。政府以可行性缺口补助、特许经营为基础,引入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该项目(及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

5、项目投资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6、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价格将根据《PPP协议》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主体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续存,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3个。

4、近三年,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者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

5、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二)资格要求(联合体申请人以牵头方资质为准)

1、基本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要,需核验原件)。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近三年(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6)提交投标联合体协议和非主要联合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已完成三证合一的,(1)~(3)项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法人营业执照。

2、特定资格要求

(1)独立申请人(或其绝对控股子公司)或联合体一方需提供能足额缴纳投标履约保证金、注册资本金1.9亿元以上(含1.9亿元)的账面资金证明或银行保函,确保项目中标后顺利启动和建设。

(2)申请人联合体一方需提供5.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5.5亿)有效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书或综合授信额度或承诺等融资能力证明文件。

(3)申请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要有该公司董事会同意文件;申请人融资额度达不到本项目要求的,需要上级单位批准的,必须有上级单位批准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批复文件。

(4)申请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2015年或2016年净资产不少于10亿元;要求2015年或2016年财务报表为盈利且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5%,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申请人(或其绝对控股子公司)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牵头方(或其绝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6)施工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申请人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

(8)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若出现此情况,以系统中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较早的单位为有效申请人。

(10)联合体成员在本次招标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三)业绩经验(联合体申请人业绩可累加)

独立申请人(或其绝对控股子公司)或联合体一方(或其绝对控股子公司)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从事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或施工叁(3)亿元人民币以上单个项目的经验;在市政领域有运营管理经验。(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需核验原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五、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申请的企业,请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4日,持本企业CA认证锁在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报名(www.nxggzyjy.org)。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4日,由投标申请人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并获取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账号,缴费成功后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还。

4、若联合体报名只需牵头人办理CA锁即可。

注:(1)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

(2)请各申请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凡是参与此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都视为知晓并接受本资格预审文件全部内容。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5月17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申请人资格证明原件递交至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密封要求的资格预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杨升

电话:181*****084

2、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绿地21城18号楼B座三楼

联系人:贾瑜宁王登弘

电话:****-*******/586?18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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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6

标签: 社会资本 基础设施 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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