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虎山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环境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大虎山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环境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60195 监理|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虎山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环境监理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受项目业主黑山县鑫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虎山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环境监理。

2.2建设地点:大虎山镇西侧。

2.3工程规模:对现有处理规模4000m3/d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新建1座沉淀过滤池及1座V型滤池,2座监测房,同时对进出水口及管线、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消毒处理工艺进行改造。

2.4工期要求:2017年5月25日开工,2017年12月22日竣工,计划工期211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环境监理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2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2500元人民币。

4.3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2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证明、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备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山县鑫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邮 编:121400

联 系 人:马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水墨林溪西郡2-49号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柏翠
电话:****-*******

日 期:2017年4月26日

标签: 环境监理 提标改造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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