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交通系统(三期)设计招标公告
智能交通系统(三期)设计招标公告
银川滨河新区智能交通系统(三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滨河新区智能交通系统(三期)项目设计己由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银审服(批)发【2017】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银川市财政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银川滨河新区横城和景城现有建成道路交叉口。
2.2、项目规模:交叉路口的信号灯、电子警察、道路监控、供配电、通信光纤网络建设、监控机房及标志标牌工程。
2.3、招标范围:(1)、信号灯工程;(2)、电子警察工程;(3)道路监控系统工程;(4)、供电和通信光纤管网工程;(5)、标志标牌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道路或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设计人员必须是设计单位本部的在职在岗人员,且须直接参与本项目设计全过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投标报名
4.1、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 2017 年4 月 26 日至 2017年 5月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银川市)(http://www.nxggzyjy.org)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格文件扫描件(PDF图形格式)上传。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4.2、投标单位上传资质内容:法定代表人省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银川市)网站 “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5.2、开标前,请各投标单位联系招标代理单位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13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发布变更通知)
6.2、投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答疑会
8.1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杨波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工
标签: 智能交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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