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主干道两厢提质改造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旅游主干道两厢提质改造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TJS********3
本招标项目韶山市旅游主干道两厢提质改造市政工程已由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韶发改审批【2017】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公告已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1、招标项目的概况:
1.1工程名称:韶山市旅游主干道两厢提质改造市政工程设计
1.2建设地点:韶山市清溪镇、韶山乡
1.3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提质改造(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全程长16公里,涵盖韶山大道、如意路(湘宁线)、东方红路、站前大道、红旗路和韶光路六条道路的提质改造和两厢景观带建设。
1.4招标范围:
完成韶山市旅游主干道两厢提质改造市政工程范围(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电气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工程造价等)内的方案设计及后续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由中标人继续完成后续服务工作。
1)韶山大道改扩建工程起于如意路,止于长韶娄高速韶山支线与韶山高速收费站,道路全长2.23km,宽度31~45m,等级为城市主干道。
2)如意路改扩建工程起于站前大道,止于韶山大道,道路全长3.24km,宽度38~44m,等级为城市主干道。
3)红旗路改扩建工程起于铜像广场,止于东方红大道,道路全长5.92km,南环线段路面宽度12m,游客换乘中心至东方红大道道路宽度31~33m,道路等级为城市干道。
4)站前大道改扩建工程起于如意路,止于高铁站,道路全长1.41km,宽度38m,等级为城市主干道。
5)韶光路改扩建工程起于游客换乘中心,止于如意路,道路全长1.56km,宽度26m,等级为城市干道。
6)论证沿线地下通道的设置。
7)论证韶山南沿广场与站前大道交汇处的交通组织。
1.5设计周期:设计总周期为100日历天。设计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5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1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甲级资质;
2.3投标人近5年内(以设计合同或业主证明时间为准,2012年4月1日以后)须具有1个10km以上的市政道路类似设计业绩,且已完成施工图设计(附设计合同或业主证明);
2.4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5.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各方法定代表人均应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5.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5.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2.5.4、联合体各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2.6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7年5月4日17时(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并在 2017年5月4日17时(北京时间)前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携带印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网络查询页面(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以上原件和加盖公章的一份复印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科完成审核备案,并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投标确认。
已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和拟任本项目项目设计负责人信息备案审核的企业无需重复办理审核备案。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排序法”。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4.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4.3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科进行变更备案。
4.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设计补偿:
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其余投标人不予补偿。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7年4月27日~2017年5月4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等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angtan.gov.cn/http://www.xtcin.net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山市分中心开标室(韶山市清溪镇枣园路14号,韶山市国土局旁)。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开标时间:2017年5月23日9时3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监督电话:****-********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韶山市
联系人:庞先生
电 话:134*****6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系人:成明
传 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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