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二次)招标公告
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二次)招标公告
报名开始:2017-04-26 16:00:00 报名截止:2017-05-18 09:00:00 报名结束倒计时:21天15时9分11秒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二次招标)经相关部门批准,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JNBM-2016-G045
2、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二次招标)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二次招标),主要包括1670万页诉讼纸质档案数字化,并完成相应条目录入和系统挂接等相关工作,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对经数字化处理后所形成的电子文档刻录形成光盘文件;年代久远的破损卷宗在数字化前进行修补。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18万元,所有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4、招标人名称: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吴泰闸路
项目联系人:李涛联系方式:****-*******
5、招标代理机构:兖州市方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兖州市青州路21-2号
联 系 人:陈晨 联系电话:152*****644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并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投标人应当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以上资质,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含软件)和能力,并能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与服务。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
5、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7.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9、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10、投标人必须提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11、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18日9时00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www.jnggzyjy.gov.cn)。
四、重要说明
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部门采购类企业注册流程》
对于划分标段的项目,投标人进入网上投标报名系统后,务必按公告要求填报你所要报名的标段,因误报、漏报项目标段而带来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nggzyjy.gov.cn)发布,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2017年4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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