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管办第三方考核评价(标前专家评证)招标公告
审管办第三方考核评价(标前专家评证)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审管办
三.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审管办第三方考核评价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温州市审管办第三方考核评价 | 1 | 项 | 30万 | 无 | 无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温州市审管办第三方考核评价项目区域性强,专业性强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温州大学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郑成元 | 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 | |
吴思德 | 温州得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腾鹏程 |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一、该项目区域性强,由于日常开展业务频繁,必须在温州地区确定供应商;二、专业性强,由于市考绩办在温州大学设立了考绩研究中心,因此,对行政服务审批改革工作熟悉,专业性强;三、由于供应商为我单位连续服务4年,对我单位工作性质熟悉,对我单位今年即将开展的“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改革及市、县(市、区)审批制度改革评估工作具有很强的延续性。因以上原因,故推荐温州大学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审管办
联系人:陈育红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温州市惠民路行政审批中心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财政局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黄和丹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绣山路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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