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兰国家高速公路(G2211)长治至延安联络线山西境黎城至霍州段选址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青兰国家高速公路(G2211)长治至延安联络线山西境黎城至霍州段选址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青兰国家高速公路(G2211)长治至延安联络线山西境黎城至霍州段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购管备[2017]1655号)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青兰国家高速公路(G2211)长治至延安联络线山西境黎城至霍州段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
二.项目编号:ZKFW2017-07A-009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分为1个包段,报价人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内容,采购需求如下:
包段 | 项 目 名 称 | 单 位 | 数 量 | 预算金额 |
一 | 青兰国家高速公路(G2211)长治至延安联络线山西境黎城至霍州段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 | 项 | 1 | 490000元 |
四.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项目概况:
青兰国家高速公路(G2211)长治至延安联络线山西境黎城至霍州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G2211长治至延安联络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2009-2020》“3纵12横12环”布局中第九横线—黎城县下浣至永和县永和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全长152.9公里,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投资估算197亿元。
2、本次谈判为该项目的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周期内完成项目选址研究报告,并通过采购人的初步审查。项目最终应取得相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3、工作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4、服务地点:山西省境内。
五.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在人员、信誉、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9、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4月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谈判;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凡有意参与者,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注:如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规划师资格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购买谈判文件;
2、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注册规划师资格证可提供复印件)。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4月28日(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二楼70-73窗口(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五楼会议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文源巷33号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楼
联系人:赵文、郭海芳、李晓伟
电 话:****-*******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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