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园林处货车询价采购公告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葫芦岛市园林处委托,对葫芦岛市园林处货车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园林处货车采购(项目编号:HJYZXXJ2017009)
二、询价内容:
货车3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葫芦岛市园林处货车采购询价通知书》
三、报名时间:2017年4月27日-5月3日14:00(接受电话、传真报名)
报名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电话:0429-
*******、
*******四、资质审查时间:2017年5月3日14:00-15:00
资质审查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服务大厅(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5月8日9:00
保证金金额:4000元
六、保证金缴纳银行:葫芦岛银行海上海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
****************0010
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0日9:30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
八、询价时间:2017年5月10日9:30
询价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
九、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携带代理经销商需提供车辆生产厂家授权原件;
3、投产品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证明资料
十、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作为质量保证金,货物正常使用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七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十二、注意事项:资格审查时必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检察院备案使用)、资质条件(详见公告九)、个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询价采购, 询价通知书可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十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葫芦岛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谈判)人未进入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429—
*******市园林处联系人:刘立新 联系电话:
135*****770 相关科室: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施剑峰 联系电话: 0429-
*******、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