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芦台镇2016年校舍安全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芦台镇2016年校舍安全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44007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2017]04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芦台镇2016年校舍安全提升工程 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16]89号及“关于同意芦台镇2016年校舍安全提升工程项目调整的通知”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芦台镇2016年校舍安全提升工程,总投资额为221.9391万元,本工程为芦台六小、大艇小学、薄前分校、皇姑庄小学、芦台二小、大尹分校、芦台五小、南胡小学、芦台三小、桥北一小、小薄中学、运河湾小学、赵庄中学、芦台一小共计14所学校屋面聚苯板更换面积为6644.8平米,屋面卷材防水1406.6平米,外墙体抹灰及粉刷426.57平米,文化石墙面铺贴105.5平米,更换不锈钢楼梯栏杆51米,室外墙面面砖拆除2300平米。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芦台镇2016年校舍安全提升工程,本工程总改造面积为8576.87平方米,为对芦台六小、大艇小学、薄前分校、皇姑庄小学、芦台二小、大尹分校、芦台五小、南胡小学、芦台三小、桥北一小、小薄中学、运河湾小学、赵庄中学、芦台一小共计14所学校屋面聚苯板更换面积为6644.8平米,屋面卷材防水1400平米,外墙体抹灰及粉刷426.57平米,文化石墙面铺贴105.5平米,更换不锈钢楼梯栏杆51米。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2017年07月01日 至 2017年08月3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本);(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安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配置并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0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4 月 27 日 至 2017 年 5 月 4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5月05日至2017年0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通街50号206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人民政府(公章)
法定代表人:钱连海(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26号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韩庆卫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许芳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通街50号206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刘梦宇电话:********
传  真:********
日期:2017 年 4 月 27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陈熙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henxi821028@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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