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货车询价采购单
一、项目名称:电动货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物品及数量:电动货车,数量:1辆
额定乘员(人) | 2人 | 箱体: | 碳钢货箱总成 |
外形尺寸mm (长X宽X高) | 3930*1465*1910 | 车 身: | 玻璃钢+工程注塑覆盖件 |
最大行驶速度: | 26KM/H | 车门: | 塑料外覆盖+碳钢骨架 |
续行里程: | ≥70KM | 后桥: | 整体是国产直驱后桥,速比12.49:1 |
最小转弯半径(m) | 5.3 | 轮胎: | 155R12C 8PR |
爬坡力(满载): | 15% | 轮辋 | 4J*12钢圈 |
离地间隙mm : | 150 | 仪表台: | 方向盘、数字组合仪表 |
制动距离 | ≤5m | 灯光及信号: | 前大灯、转向灯、组合后尾灯,电喇叭及倒车蜂鸣器 |
电 控: | 美国进口柯蒂斯 | 转向助力: | 电动转向助力器 |
电 池: | 免维护3-EVF-200,8只48V | 前悬架: | 麦弗逊式独立悬架+横向稳定杆 |
电机功率: | 常牵48V/5KW直流牵引电机 | 后悬架: | 纵置板簧式非独立悬架+筒式液压减震器 |
充 电 器: | 智能化充电器WT4830ZF | 充电时间: | 8-10小时 |
(2)设备的保修和售后服务。
(3)联系人:单艳
138*****391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为车辆制造或者车辆销售(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3、具有所投品牌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承诺在中标后48小时内提供所投品牌产品的原厂项目授权书,如未在48小时内提供原厂项目授权书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同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投标人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投标人计算(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或承诺书原件);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四、报价须知(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
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采购单涂改无效。
1、报价表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5日15:35(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2、报价时间:2017年5月5日15:35(北京时间): 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我中心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报价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3、报价表递交地点:淮安市人民南路7号清江街道办事处205。
4、此报价表务请各报价人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5、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通过正规合法渠道。
6、各报价人在报价前必须交纳壹仟元整询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式:报价时必须携带从投标基本户开具进账单、网银、电汇等进账入账凭据:开标时凭凭据进行投标。退保证金必须持有采购中心开具的原始票据,如有遗失将不予以退还。
7、上述货物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保险、调试、安装、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8、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必须在成交后10日安装到位。
9、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0、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货物,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人慎重考虑。
11、是否响应: (必须填写)
12、开户名称:淮安市清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淮安解放东路支行
账 号:
****************1
13、联系电话:
****-********1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2)谈判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串标围标(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3)谈判供应商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15、本次采购预算价陆万元整。
报价人签字(必须盖章): 报价人身份证号码(必须填写):
报价单位联系人(必须填写): 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公司地址(必须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