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段公路(二期工程)养护机械设备招标公告

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段公路(二期工程)养护机械设备招标公告

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段公路(二期工程)

养护机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2017﹞交通(公开)0024号

1. 招标条件

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段公路(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段公路(二期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4﹞1345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段公路(二期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5﹞41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一级公路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一级公路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养护机械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供货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能满足执行本项目要求的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合同包划分

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段公路(二期工程)养护机械设备采购划分为7个合同包,具体合同包划分见下表:

合同包编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HBSB-1

(乘用车类)

养护巡查车

3

生活用车

3

通勤车

5

路政巡查车

1

HBSB-2

(大中型养护专用车)

洒水车(带除雪铲)

3

养护生产车

6

自卸车(带除雪铲)

3

HBSB-3

(养护维修抢险专用车)

高空作业车

1

护栏打拔桩机

3

护栏板矫正机

1

清障车

1

HBSB-4

(除雪设备)

清雪一体机

2

融雪布盐机

3

装载机(带除雪铲)

3

HBSB-5

(道路维修车)

挖掘装载机

2

压路机

3

平地机

2

HBSB-6

(小型养护机具)

背挂式扫路车

6

打草机

3

切割机

3

平板夯

3

冲击夯

3

动力液压站

3

电焊机

3

发电机组

3

吹风机

6

HBSB-7

(养护沥青设备)

10T沥青混合料拌和站

1

50T沥青加热储蓄罐

1

沥青灌缝撒布机

3

注:相关机械设备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业务受理科105(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兴安盟公安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十年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针对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正反面且在有效期内)、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第二代身份证且在有效期内)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A4纸打印(加盖公章)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号。

3.2 招标文件每合同包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2个合同包进行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合同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针对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时及投标文件正本中分别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8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am.gov.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4.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第1合同包需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第2合同包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第3合同包需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第4合同包需提交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第5合同包需提交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第6合同包需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第7合同包需提交人民币0.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担保。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24时00分。(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应于2017年5月16日17时30分前持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403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当日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六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兴安盟公安局)。施工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及清单)同时递交。

6.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电 话:****-*******

邮 编:137400

监督机构: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

电 话:****-*******

邮 编:137400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道111线哈根庙至白音胡硕一级公路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邮 编:1374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白鹏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63****-*******

传 真:****-*******

联 系 人:刘健

网 站:www.nm-highway.com


2017年4月27日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报名联系电话:****-*******




公告附件(项目概况及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所投合同包公路相关养护设备的供货经历,并提供用户对设备质量及售后服务评价材料。

(2)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必须附其所代理的制造厂商的生产许可证);若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则须提供相关证明。

(3)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养护设备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

(4)无因投标申请人售后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记录;

(5)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6)无因投标申请人设备质量问题导致退货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文件有效期等;

b.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合格的授权代理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公证书;

(3)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合格的制造商授权书(适用于授权代理商投标);

(4)投标文件中的签署及盖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人提供了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验资报告(包括报告正文及主要内容页)或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出资情况截图、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等证件;

(6)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报价的内容;

(8)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不得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不得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不得提出不同的验收、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不得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得含有欺诈行为;

f.投标人不得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9)技术能力和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承诺的设备质量及性能不得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标准要求;

b.信誉证明无虚假材料。

(10)投标人提供了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及清单)评审: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信封签署人一致。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必须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具有所投合同包公路相关养护设备的供货经历,并提供用户对设备质量及售后服务评价材料;

(2)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必须附其所代理的制造厂商的生产许可证),若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则须提供相关证明。

(3)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养护设备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

(4)无因投标申请人售后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记录;

(5)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6)无因投标申请人设备质量问题导致退货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

构成

评标价:100分

其他因素分值均为0分

2.2.2

评标

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及清单)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除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5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否决投标之外,按以下方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P):

a、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b、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5家且小于等于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c、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10家且小于等于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和2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d、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3个最高和3个最低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i,从0.999、0.998、0.997、0.996、0.995五个系数中随机抽取一个,且所有合同包共用同一个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或监标人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P)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i)作为评标基准价(D)。

(4)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有误,有权在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及清单)开标现场提出,经监督或公证机关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及清单)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及清单)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评标价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4分;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3分。

2.2.4(2)

其他因素

0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及清单”梯次开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采用“合格制”。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人在同一个合同包评标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企业注册资金较高的投标人优先。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2个合同包中排名均为第一名时,评标委员会将推荐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金额高的1个合同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合同包不再推荐。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的。

3.1.3评标过程中不再进行算术性修正。合同签订前,在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报价表进行详细审查,修正其运算上的细微差错,并将此调整结果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4)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B。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十位,小数点后第十一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3.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3.2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4.2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标签: 养护机械设备 公路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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