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信息服务中心大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货运信息服务中心大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2017-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滋市货运信息服务中心大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滋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松滋市新江口镇金松大道南侧17号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维修改造大楼屋顶、墙面、门窗及水电管线;维修改造会议室、档案室、荣誉室、阅文室等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309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1日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拟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在近2年(2015年4月27日至2017年4月26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含)及以上的办公楼装饰装修的施工项目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及施工总承包合同原件),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企业和人员信息必须已录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本项目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必须与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一致,不得有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有限制投标期限的以限制期为准,无限制投标期限的,限制在两年内),具体以监管部门相关文书为依据。
3.4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以招标人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结果为准,未办理“三证合一”的由投标人自行在注册地检察院机关查询并出具结果)。
4.投标人报名应提供的相关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5)拟派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证;(6)投标企业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信息必须与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信息一致。(7)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8)企业开户行基本帐户;(9)2017年1月、2月、3月份社保证明;(10)投标人近两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注:1、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二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司公章);
2、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拟派建造师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
3、社保证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人员2017年1月、2月、3月份的明细清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且明细清单中必须包含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
4、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司公章。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月 27日至2017年5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在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松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楼)报名。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59-2795-9988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华
电 话:133-1058-7800/****-*******
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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