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事 项 核 准 编 号: |
所 属区 域: | 大连市 |
招 标 公 告 代 码: | ********020120 |
项 目名 称: | 普兰店区黑大线养护示范路工程 |
建设 单 位: | 大连市普兰店区公路管理段 |
代 理 机 构: |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7-4-27 |
公 告 截 止 日 期: | 2017-5-1 |
| 公告内容 | |
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普兰店区黑大线养护示范路工程已由大连市公路管理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市普兰店区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自燃油税,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普兰店区黑大线养护示范路工程,为K1653+300-K1666+436,合计全长13.136公里。招标范围:路侧边沟、隔离墙、示警桩、栏杆、路缘石、人行道、涵洞及路面等维修(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普兰店区境内;计划工期: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8月18日,共86日历日。本项目投资额约为 27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和乙级资质(若无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需提供分包协议,并将协议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放入投标文件中)的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有3项合同额不低于本项目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大、中修施工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注册建造师,但法定退休时间不得超出合同规定时间),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有1项合同额不低于本项目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大、中修施工类似业绩。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大连市境内的自有沥青拌合站(沥青拌合站须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认定合格,并获得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否则不予认可);不具备上述规定的自有沥青拌合站的投标人,允许和大连市镜内沥青拌合站签订合作协议,且该沥青拌合站也须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认定合格,并获得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1)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
(2)公路施工业绩不包含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等道路工程业绩。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普兰店区世纪大道中段240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业绩证明原件(须提供施工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通过后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8、中标人数量: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 。
招 标 人:大连市普兰店区公路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
管理段 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普兰店古城路105号 地址:普兰店区世纪大道中段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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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