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信访局巩义市视频信访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人民政府信访局巩义市视频信访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巩义市视频信访系统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共巩义市委巩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4月27日 16: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4月27日 16:23至2017年04月27日 16:23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0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5月1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0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丁先生 赵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158*****157 | ||
采购单位 | 中共巩义市委巩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0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金水东路交叉口绿地原胜国际B座1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158*****157 |
等(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巩义市信访局及巩义市20个镇、街道信访接待室;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内容:信访局会议室拼接显示系统及控制系统及镇、街道办视频会议设备;
2.5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并必须实现与河南省信访局视频信访系统的互联互通。
一、供应商报名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3.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4所投重要产品(视频终端、拼接屏)必须具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有意报名的单位,请携带3.1-3.5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并出具企业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11:30 ,下午 14:3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9楼203室。
5.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巩义市委巩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先生 赵女士
联系电话:****-******** 15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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