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观音机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徐州观音机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徐州国投新奥能源有限公司实施的徐州观音机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监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苏发改能源发[2016]1144号 ,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3.1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双沟镇观音机场。

3.2项目规模:项目估算价约为 1600 万元。

3.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燃气内燃机发电机组2台(1200kw、10.5kV)的采购以及燃气内燃机发电机组、热水烟气型溴化锂制冷机组、能源站自动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包装、商检、报关、检验、测试、保险、仓储、验收、运抵施工现场、装卸、现场保管(招标人指定地点)、后期维护、质保等,实行对业主管理及使用人员培训,配合发包人进行的整站性能测试及最终竣工验收,并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4质量要求

设备:正常调试使用及最终竣工验收;

施工:达到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5计划工期:2017年10月31日前要求所供设备正常运营使用。

3.6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4、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初步审查不予通过。

5.1投标申请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集成商或制造商。

5.2投标申请人能力:自有资金与融资资金之和不低于人民币5千万元;(自有资金:投标人提供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日内任一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以同一银行账号或不同账号同一日开具的存款证明为准;融资能力:投标人提供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或信贷证明或为本项目提供的贷款意向函)。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

5.3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锅炉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涉及天然气)及以上资质。

5.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壹级资质(本企业注册);

5.5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6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7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8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及以上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的业绩(指1MW或以上分布式能源项目);须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5.9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014年至今财务无亏损。

5.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4提供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的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应在有效期内);

5.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应由具备上文所述资格条件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锅炉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涉及天然气)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

(3)联合体的任一方应具有进口燃气内燃发电机组在国内销售的代理资格或制造商授权书,需提供代理证书或授权文件原件备查。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到徐州国投新奥能源有限公司(徐州市云龙区项王路1号)换取收据,持有收据原件方可参与本工程报名活动。

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账户名:徐州国投新奥能源有限公司

账 号:********2441

开户行: 中国银行徐州戏马台支行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国投新奥能源有限公司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电汇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电汇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 4月27日至2017年 5月 4 日。

8、报名时间:2017年 4月27日至2017年 5月 4 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 4 日17:00前

报名地点: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开发大厦204室

报名要求:持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国内销售的代理证书或制造商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1、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单个品牌的燃气内燃发电机组设备,本工程只接受不超过2家代理商或制造商,以报名的时间为准。

9、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10、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招标人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项王路1号

联系人:佟兴广 电话:****-********-****

赵芹电话:****-********-****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开发大厦204室

联系人:王艳峰 电话:0516--********

标签: 安装 分布式能源 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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