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306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和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人防办306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和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天津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天津市人防办306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和跟踪审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24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基本建设处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天津市人防办306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和跟踪审计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天津市人防办306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和跟踪审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246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人防办306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和跟踪审计 1项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26.88



三、项目预算

26.8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执行。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有国家相应部门批准成立该单位的营业执照;2. 供应商须具有天津市财政局确认的“2012-2017年天津市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入围资格”;3. 供应商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6.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说明:①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投标申请人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以上资料未携带无法办理购标手续,未现场办理手续的投标单位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4-27到 2017-05-05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50号信德大厦405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5日,每日9:00至16:00时;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文件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磋商文件售价500元,邮购须加1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5-12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5-12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二楼201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女士、曹先生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基本建设处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昆带山路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老师 : ***-********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基本建设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


标签: 跟踪审计 造价咨询 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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