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公共机构能源管控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海淀区公共机构能源管控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 :海采(2017)026号
项目名称 :海淀区公共机构能源管控中心项目
招标范围及形式:公开招标
预算资金 :773.216万元
采购人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
采购人联系人 :王老师
采购人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名称 :海淀区公共机构能源管控中心项目
数量 :一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简要技术要求/或基本概况介绍/招标项目的性质:本次海淀区公共机构能源管控中心项目主要是在原有建设的基础上对10家集中办公区和39家独立公共机构进行深化建设和系统升级,实现对原有建设(海淀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项目)所有计量设备、环境传感设备、数据采集设备和系统功能的集成,通过增加能源计量仪表采集海淀区公共机构的电能耗二级分项数据以及水消耗总量数据,对10个集中办公区建设BIM能源管理系统,建设一体化的能源管控中心,具体的建设范围及目标还包括对原有建设项目的所有集成,配套的软件平台及功能的升级、数据中心的完善以及节能诊断服务的进一步延伸。
采购用途 :节能管控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不得参加投标。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7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5、具有2014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6、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一切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负责;7、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培训体系;8、具有提供本项目货物的相应技术力量;9、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否;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否。
评分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30分、商务15分、技术55分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2017年4月28日至5月5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5室。现场购买,300元。
询标、踏勘时间 :另行通知
询标、踏勘地点 :另行通知
询标内容 :无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5月18日9 时00分
开标时间 :2017年5月18日9 时00分
投标地点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503A会议室
开标地点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503A会议室
注意事项:投标报名需携带:1、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含医保)记录(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4、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完整缴税证明(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5、2016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关于本单位信用详情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日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任意日期均可),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2014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1份(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公告期限至2017年5月5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编 :100062
项目负责人 :马若莎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标签: 能源 公共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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