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海事巡逻艇采购项目的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海事巡逻艇采购项目的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海事巡逻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XM-20-********-****)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澄清: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3、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有关部门颁发一般船舶二级Ⅲ类资质,并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现变更为“3、其他资格要求:(1)必须是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的获取:“2、省级有关部门颁发一般船舶二级Ⅲ类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现变更为“2、最终制造厂家证明;”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时间)由“2017-04-2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4-27截止” 现变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5-03截止”。4、原“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11日10:00”, 现变更为“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19日10:30”。
以上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名称: | 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崇明区城桥镇东门路147号 | 地址: | 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21室 |
联系方式: | ******** | 邮编: | 202150 |
联系人: | 彭莉 | ||
电话: | ********-**** | ||
传真: | ******** |
日期: 2017-04-27
原公告首次公告日期:2017-04-20 15:30:00 至 2017-04-27 23:59:00
原招标公告: | ********55)">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海事巡逻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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