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茅箭区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由茅箭区发改局、茅箭区水利局、茅箭区扶贫办以茅发改[2017]18、19号文批复,建设资金由茅箭区人民政府以茅政办发[2017]15号文下达,招标人为十堰市茅箭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施工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茅箭区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大川、茅塔水厂工艺改造工程。投资额约21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两座水厂水质在线自动投加监控系统、快滤池两座,对原净化过滤系统进行工艺改造和完善等。
第二标段:茅箭区2017年茅塔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投资额约39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慢滤池、清水池及管理房,增加消毒设备,铺设引水及供水管网。
第三标段:茅箭区2017年大川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投资额约4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慢滤池、清水池及管理房,增加消毒设备,铺设引水及供水管网。
第四标段:茅箭区2017年赛管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投资额约2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慢滤池、清水池及管理房,增加消毒设备,铺设引水及供水管网。
2.2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90天(含雨季)。
2.3招标范围:各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起前三年,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两项类似或一项同类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同一投标人只能对以上标段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明确所投标段,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京东路口-A市民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京东路口-A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庹秀琴 电话:****-*******
招标人:十堰市茅箭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系人:王雪琴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迎阳 电话:156*****678、139*****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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