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污水泵站运行维护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污水泵站运行维护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污水泵站运行维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1资格条件:(1)具有上海市公共排水泵站运行企业运行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应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办理注册登记与安全认证。(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且取得投标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不提供者,视作不满足资格条件。3.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2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度任一月份);[说明:税收证明指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或供应商缴税的其他有效凭据;社保缴纳证明指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有效凭据。][注:免税或免缴社会保险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3.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3.3其他要求:3.3.1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3.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同一联合体投标除外)。3.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4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还应遵循以下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污水泵站运行维护

2、招标编号:SHXM-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7-0757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概况:污水泵站位于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设备于15年年底正式投入运行2.服务范围:整个泵站的运行养护工作3、项目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4、本养护(运行)作业项目招标范围与招标内容为: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东雨水泵站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运行、保养及保洁等养护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1)泵站配备值班人员,24小时看护,执行上级指令、保障泵站设施安全;(2)熟悉泵站内机器工程,熟悉掌握开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行维护 污水泵站 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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