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澄迈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澄迈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已由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澄发改〔2016〕13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澄迈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澄迈县金江镇太平金屯公路7公里处东侧。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强制隔离戒毒所人员用房、警察用房、业务用房和附属用房。(1)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用房包括:居住用房、医务用房、生产劳动用房、伙房餐厅、其他服务用房;(2)警察用房包括:警察办公及公共用房、学习训练用房、备勤用房;(3)业务用房包括:收戒(治)用房、管理用房、教育矫治用房、帮教用房、职业技术培训用房、特殊业务用房、会堂或多功能厅等;(4)附属用房包括:工作人员食堂、警卫室、洗衣房、更衣室、公共浴室、应急物资储备库、设备及其他附属用房。

2.3 计划工期(服务期):3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总监为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27日至2017年05月0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218.77.183.48/htms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17日08时30分,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3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定安县见龙苑商铺D栋地 址:海口市三叶东路九九华府B904

联 系 人:张主任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电 话:188*****497

2017年04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戒毒所 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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