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通”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安全通”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安全通”平台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东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4月28日 08: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安全通”系统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安全通”平台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ETDZZC2017-3#-2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 算金额 |
一个包 |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安全通”平台建设项目 |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2、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4月28日8时30分至2017年5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A03室);
3.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时,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专家评委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22日14时00分至2017年5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160号)一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160号)一楼。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A03室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方式:****-******* 132*****266
发布人: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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