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烟云南原料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中烟云南原料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产地 | 运输(加工)起点—运输终点 | 货物状态 | 服务内容 | 服务周期 | 交货地点 | ||
一 | 1-1 | 云南保山原料成品运输 | 云南 | 保山 | 曲靖—龙烟公司 | 原料成品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招标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 | 招标人指定的仓库 | |
曲靖—厦烟公司 | ||||||||||
曲靖—金闽公司 | ||||||||||
二 | 2-1 | 云南大理原烟运输 | 大理 | 大理-曲靖麒麟复烤厂 | 原烟 | |||||
三 | 3-1 | 云南楚雄原烟运输 | 楚雄 | 楚雄-曲靖麒麟复烤厂 | ||||||
四 | 4-1 | 云南曲靖原烟运输 | 马龙 | 马龙-曲靖麒麟复烤厂 | ||||||
备注: (1)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响应,投标人对同一个合同包项下的货物和服务必须完整响应,不得拆分投标,否则相应的合同包投标将被拒绝; (2)具体承运数量及金额以招标人订单为准。合同期限内,若由于需求变化导致承运数量发生变化,招标人可调整运输服务的具体承运数量,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也不得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3)本次招标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合同的履行情况及上一年度具体需求确定是否签订上一年度合同;在招标有效期内中标合同综合单价不作调整(除油价变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外,具体调整方法详见招标文件),若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 (4)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前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
福建中烟云南原料运输项目(招标编号:GW2017-QY101) 投标报名信息表(附上银行回单) | ||||
投标人单位 | (加盖公章) | |||
投标人单位地址 |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建议填写QQ邮箱)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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